逗號(comma)的五個主要用法習慣(#6 extra)
關於「 Oxford Comma 」 我在解釋用法習慣 #3 時解釋到,我們一般會用逗號去分隔同一句子中文法上平衡的各項元素: 例: I like apples, oranges, and bananas. 例: I like to dance, (to) sing, and (to) act. 以上例句,我都在最後兩個平衡元素的連接詞「 and 」前面加入了逗號。 通訊寄出後不久,一位訂閱的朋友主動聯絡,說她女兒的英文教科書也有這逗號的使用範例,但卻沒有在連接最後元素的「 and 」前加入逗號。 還記得我在本系列的開始已說過,標點符號是人發明出來的,作用是使書面的句子結構更清晰? 使用標點並非真正自然文法的一部份,而是有關寫作風格 。也因此,即使的確是有標點符號的用法習慣,但每個人的使用方式仍會存在差異。 不在這個「 and 」之前加入逗號並非「錯誤」,事實上,它更有一個特定的名稱 -- 「 Oxford Comma 」,對寫作風格感興趣的人們甚至為此爭論不休。 某些出版業者喜歡使用「 Oxford Comma 」作為他們文字風格的一種;同時,另一些人或刊物會刻意避免它;有些人則視乎情況而選擇是否使用。 個人而言,我有使用這個逗號的習慣,因為它可以令不同的平衡元素的「分界」更加清晰。 例如: The cars are red, blue and green. The cars are red, blue, and green. 假如不加入最後的那個逗號,讀者有可能會解讀成「 red 」與「 blue and green 」是兩組,即有兩輛車,一輛車是紅色,另一輛是藍綠色。如果我想表達的是那裡有三輛車,而三輛分別是「 red 」、「 blue 」及「 green 」,那麼在「 and 」前加入逗號便必定不會被誤解。 不過大多數情況下(包括這例子的情況),句子本身的含義在語境中都是很明確的。若只為書寫更清晰,這種逗號其實也不是在所有句子的情況都有需要。 不過大多數情況下(包括這例子的情況),句子本身的含義在語境中都是很明確的。若只為書寫更清晰,這種逗號其實也不是在所有句子的情況都有需要。只要明白其功能,你可以自行選擇是否使用它。 ( 美國一家乳製品公司的工人,就曾因爲合約中缺少了一個「 Oxford Comma 」而贏得訴訟。有興趣可參閱此文: https://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