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Fast Food Athletes Say Yes To” (運動員也會對它「說好」的速食) 🌮

我最近走過一家墨西哥速食店,看到店門外的一張廣告海報,上面寫着一句標語: Fast Food Athletes Say Yes To 運動員也會對它「說好」的速食 我第一眼看時有點困惑,需要再讀一次才能完全理解。 我第一次困惑的原因是,我的腦子把 “fast food athletes” 當作一個名詞組來理解了。 這就出現了第一個疑問——甚麼是 “fast food athlete”(速食運動員)? 接着,因為我把這個令人費解的名詞組 “fast food athletes” 當成了子句的主語,我就把 “say” 理解成了它的限定動詞。 所以,我第一次(只是一瞬間)讀到的意思是: “Fast food athletes” say yes to… (??) 「速食運動員」會對⋯⋯說好 (??) 這個子句顯然完全沒有意思,所以我立刻重新讀了一遍: Fast Food Athletes Say Yes To ↓ Fast Food [ (that) Athletes Say Yes To ] 運動員也會對它「說好」的速食 第二次讀時,我才意識到這是一個帶有關係子句的名詞組,關係子句 [ that athletes say yes to ] 充當形容詞修飾名詞 “fast food”。 在這個關係子句裡,關係代名詞 “that” 代表被修飾的名詞組(即 “fast food”),並且是介詞 “to” 後的名詞,組成介詞組 “to that”。 如果我們把這個關係子句改寫成普通子句,就會很清楚: Athletes say yes to THAT (= this fast food). 由於這個關係代名詞 “that” 在關係子句中並不是主語,所以在結構中可以省略——原句就是省略了它,變成: Fast Food [ Athletes Say Yes To ] 運動員也會對它「說好」的速食 這樣的「名詞+關係子句」結構在文法上完全正確,但一開始卻誤導我以為這是子句, “fast food athletes” 是主語,而 “say” 是限定動詞。 如果想避免這種誤讀,讓標語結構更容易讀懂,其實只要把關係代名詞 “that” 加回...